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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连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3:42:1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2024年,连州市林业局根据《连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连州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强化“一岗双责”,自觉加强林业系统内部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法制度,制定《连州市林业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强化“一岗双责”,自觉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研究解决问题。我局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做好法治林业建设的各项工作的思路举措。

  (二)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召开法律专题学习会,并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登录“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自主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队伍法治思想宣传,制作张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栏和墙报,在单位电子横幅滚动播放法治主题宣传标语,同时,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学习完成率和考试成绩优秀率均达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根据《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林业实际,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成国栋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具体如下:

  (一)牵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我局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发展道路,作为做好全面依法治林工作的方向和根本遵循。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清远市委“十大行动方案”、连州市委“10个行动方案”重点工作安排做好林业工作。

  (二)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情况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工作专题会议,按照《连州市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工方案》《连州市林业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对标2023年度法治连州建设考评结果失分点,正视问题,加强整改,落实职责分工,补齐短板弱项,加强我局法治建设的谋划、部署、推动、落实。

  (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在行政监督和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政协民主、法院、检察院司法监督及审计监督。2024年以来,我局新受理山林权属争议案件11宗,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参加行政应诉11次;在清新区人民法院参加行政许可出庭应诉1次。收到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应诉通知书》8份、《行政判决书》6份,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应诉通知书》6份、《行政判决书》3份。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林业行政职能

  (一)提升政务效能。一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广东省林业局将临时占用林地(不占用生态公益林且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和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截至今年11月,我局承接以上两项事项共审批临时用地3宗。二是推广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系列”“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等,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2024年,我局已实现52个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线上申请办理服务。全市审理林木采伐审批1084宗,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使用林地项目12宗,使用林地定额10.876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136.1597万元。三是落实项目前期服务制度,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等相关服务,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

  (二)优化权责清单。一是梳理我局林业系统政务服务权责清单事项158项,各项权责履行情况正常,未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二是依法设定职权,避免职能交叉,全面正确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防止滥用权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行政权力,提升行政执法、调解工作水平;在实际审批流程中,我局细分受理、审核、办结等多个角色,使权责进一步明晰,各司其职,按部就班完成审批程序。三是强化行政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统一监管事项和随机抽查事项,及时更新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数据库,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平台进行公示,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

  (三)推进程序化,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是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规范制发程序,结合林业实际需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依法、科学、合理地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动态清理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改废情况,依法依规及时清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截至2024年11月,连州市林业局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在本单位政府门户网公布清理结果(清理结果为1),目前我局现有1份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三是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及时对外公布,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4年,我局已通过政府门户网对外公布《连州市林业局2024年度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正在编制重大行政决策1项《连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4-2035年)》,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我局已向22个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开展单位集体讨论、报市政府审议请示等程序。四是强化法制审核,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经单位内部法制审核组及司法部门审核,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

  四、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2024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1177条,年度内公示的执法信息均全过程记录,年度内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7份。我局行政执法案件中使用“清远粤执法”行政执法平台办案数量为55宗,总体案件数量为57宗,平台办案率为96.49%。

  (二)严格落实执法事项下放工作,做好执法监督、指导、协助。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根据《清远市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中林业部门下放的11个行政执法事项和《清远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导师清单》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了《连州市林业行政执法“导师制”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充分利用“导师制”机制,加强执法指导,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2024年以来对各镇(乡)林业行政执法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指导、业务指导、案件指导等59次,参与执法人员179人次,粤政易、电话沟通、指导成为常态化。三是开展集中培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我局在2024年5月11日、2024年10月25日各举办一期乡镇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参加人员为我市12个镇(乡)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办执法人员和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共66人。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协助乡镇在办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的法制审核,共协助乡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3宗。

  (三)加大林业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制定林业重点领域执法方案,以国家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加强专项执法工作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强化违法使用林地、乱砍滥伐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二是创新惩处治理机制,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根据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林业-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做好林业案件移送,切实防止“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2024年,我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11宗。

  (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2024年我局举办2期乡镇林业行政执法培训,主要内容为法理培训和案例分析,参加人员共66人;举办乡镇森林资源管护相关业务培训16场,参加人员650余人次。通过专项培训加强乡镇执法人员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提升林业执法业务能力提供理论学习材料。

  (五)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要求,多措并举推深做实林长制,连州市林业局建立完善“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森林法官”等“林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管理职能、打击刑事犯罪与检察监督职能的合力作用。积极向检察院和司法局等部门咨询林业方面的复杂疑难案件办理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局整体综合办案能力。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互联网创新便民利民服务的新机制,落实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更新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并做好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台账。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信息约81条。二是务实推进“双公示”。2024年以来我局在清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信息总计1177条,其中录入行政许可公示信息1169条,录入行政处罚公示信息8条,信息公示率和及时率均达100%。

  六、加强法治教育,持续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根据《2024年连州市“1+1+1”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宣讲活动,结合我市林业领域违法情况,制作了1期普法案例,并通过“连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二是开展2024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暨广东省“鸟节”“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森林防火进校园宣讲活动”“广东省森林文化周(连州市分会场)活动”,通过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七、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建设宣传学习形式单一。一是在学习中较多地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规章制度等,对内容理解不够深入,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效果不够明显。法治建设活动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法治建设活动内容形式不够丰富,以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等基本动作为主,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尚需进一步下真功夫、苦功夫、细功夫。三是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发执法事项多,乡镇执法人员少、流动大、知识储备薄弱、工作思想固化,个别乡镇办案工具配备不齐,办案效率需提升。四是《森林法》2020年7月1日实施后,《森林法实施条例》标准滞后,导致乡镇林业执法案件的执行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办案难度大。五是是林业行政审批效率有待提高。针对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流程繁琐、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审批事项的顺利实施。六是对森林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林业下放事项有部分属于高频执法类型,同时每年的森林防火禁火期森林火灾案件高发,牵扯大部分执法力量。

  八、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更加懂法守法用法,不断巩固和扩大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实现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拓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连州市“1+1+1”普法宣传,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我局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规范行政执法及监督。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各项工作,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查,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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